柯承恩
最近金融市場上的併購行為加速展開,同屬辜家系統的中信金有意併購兆豐、開發金則想
併購金鼎,但都在市場上激起各種看法,甚至引起社會的疑慮。因為如果少數金控愈變愈
大,掌控社會龐大的資金,而只追逐自己的利益,社會利益如何兼顧?所以,一方面,台
灣希望有幾家規模足以與國際金融機構競爭的本土金控,但另一方面社會如何平衡由財團
控制的金控,形成了各界關心的議題。
負面個案 引發反財團意識
從國際化的趨勢來看,台灣如果有幾家規模夠大,足以參與國際競爭的金融機構,是有其
重要性。然而規模之外,金控的組織能力、創新、國際金融人才的能力等都必須具備才能
有真正的競爭力。更重要的是,一個掌握社會龐大資源的金控,有沒有健全的公司治理,
透過自我監督,以善盡對資金真正所有人,包括一般股東、存款人、保戶等的責任。目前
社會最大的疑慮就在想要進行併購的金控,本身缺乏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,因此,金控規
模愈大,社會愈不放心,反對的聲浪就不會停息,也加深所謂反對「財團」的社會意識。
「財團」係企業型態的一種,財團並不必然就不好,事實上財團對於社會經濟發展有重要
的貢獻。但此一名稱在台灣已經帶較負面的含意,甚為可惜。在市場經濟發展的社會,一
定會有一些個人或家族因為經營事業的關係而累積較多的資源,而社會要從事較大的事業
也需要有大的資金,難免就會有較大的企業團體參加投資或經營。日本有「企業組合」(
kerit-su),韓國有財閥(chaebo),歐洲有家族企業,美國有控股公司等各種型態的企
業體。
然而台灣之所以對於「財團」產生負面印象,其主因之一就是財團規模擴大之後,影響力
大增,如果本身缺乏自律或自我監督的機制,社會擔心財團擴大會犧牲社會利益。事實上
也有一些負面個案,加深社會對於財團的憂心甚至不滿。尤其是金控公司的財團,掌握的
資金絕大多數是社會資金,在其本身缺乏足以說服社會的公司治理制度下,自然成為社會
最有疑慮的機構。
從中信金控來看,94年9月底,中信金控資產規模台幣1兆6,381億元,股東權益約台幣1,1
36億,占全體資產的6.9%。以全體董監事持股來看,根據95年1月公告的數字,全體董監
持股占已發行的比率約為8.5%,而且其中設質的有82.8%,也就是董監事有效持股僅占0.1
5%。
自我監督 才能取信於社會
因為94年12月的財報數字尚未公布,如以95年1月全體董監事持股與94年9月股東權益合併
推算,董監事持股僅占全體資產的0.58%,也就是全體董監事以約95億元面值的持股,掌
控1兆6,381億的資產。如果把質押的因素列入,全體董監事幾乎是以25億元面值的持股就
掌控了如此龐大的資產。
在這種推算情況下,經營者如果沒有健全的公司治理,社會自然會產生對主導財團的質疑
。而且據報載,中信金控當初併購開發金控的時候,與開發金的公股持有人財政部達成協
議,將增加持股,但到目前都沒做到,更令社會懷疑其誠信。況且中信金作為數一數二的
大金控,本身在公司治理制度最基本要求的外部董事都沒有,更難免各界對於中信金控進
行的併購交相責難。
台灣的金融機構,如果不在公司治理上,以及進一步對社會責任的加強,而只學習外國的
併購手法強行併購,即使在併購過程中並無違法,也會因而受到社會的挑戰。同時,政府
也應該要求金控在併購過程中先做好公司治理,讓金控公司在健全的公司治理機制之下,
擴大規模,才能為社會接受。如此,才能符合政策上推動金控整併的意義,也才有助於金
控公司在社會上長期的發展。
(作者是台大會計系教授、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,專長公司治理制度、創業行為與管理、
策略風險評估。)
【2006-03-08/經濟日報/A12版/觀點】
- Mar 21 Tue 2006 17:32
從公司治理看金控併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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